(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财富牛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沃食品”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佳沃食品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和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内,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前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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